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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摘錄經濟A4
力霸案昨(17)日開庭,台北地院傳訊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鍾慧貞、林棟樑作證,林棟樑和審判長槓起來,法庭氣氛火爆,審判長李英豪當庭說:「我要辦你圖利罪是很合理的」、「你欺騙法院,我還會辦你偽證罪」。
陪席法官曾正龍看不下去,當庭舉例說:「你們發現小偷偷錢,本應移送法辦,卻和小偷私下和解,還准許小偷將贓款分三年償還,再將贓款減半。」痛批官員這麼做,甚至可以構成國家賠償。
合議庭決定,將在評議後,於判決書中交代這些官員涉嫌圖利力華票券的違法事實,再將他們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。
鍾慧貞等六名銀行局官員昨天出庭作證,審判長提示央行的金檢報告及財政部的函釋,質問銀行局當時為何不處理力華票券違法放貸,甚至還同意力華票券展期收回貸款。
林棟樑證稱,銀行局當時是顧慮金融市場安定,否則企業倒閉,銀行會吃呆帳,「不能只要求法令,而不管企業經營問題」;審判長又問他,銀行局是否曾去調查這些虛設子公司的業務,林回答:「根據法令,銀行局沒有權力去查。」
審判長搬出票券金融管理法的規定,指銀行局有權對票券商放貸給同一關係企業進行了解,林棟樑說:「那個法律,我很懂。」審判長當場痛罵:「你有公權力,卻連法條都搞不清楚」「依照法令,你應該去檢查,為何不去做?」
林棟樑改稱銀行局人力不足,又辯稱他從不知道力霸子公司是空殼公司。審判長發飆說:「照你這種講法,公務員不用檢查,那就沒人犯罪了。」並提示銀行局公文質問:「你們白紙黑字寫著這些公司是空殼公司,還敢推得一乾二淨。」
審判長又說,央行的金檢報告每年都列出力華票券放貸的這些公司,並未營運,銀行局為什麼沒看到這些缺失;林竟回答,這些缺失是「常見缺失」,「不見得違法」,並將責任推到檢查局沒有?-----